Monday, February 21, 2011

宗教對社會和諧與幸福的價值觀




“宗教對社會和諧與幸福的價值觀”三大宗教研討會破天荒以華語進行,獲三大宗教,即回教、佛教及基督教逾700名信徒踴躍出席。

研討會由州政府與喜拉雅回教中心聯合吉打佛學院在大臣官邸舉辦,主講者是人間慈悲基金會總執行長慧海法師、林季財傳道及李川夏,主持人為葉紹明。

三名主講者從各自信仰對社會和諧價值觀、宗教的社會功能性、宗教對話的共同價值觀等內容談起,深入淺出的讓不同信仰者對其他宗教價值觀有更多認識,有10人發問,其中更有7人向李川夏發問對回教的迷思,並獲對方逐一解答。

出席嘉賓計有吉州華人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楚江、行動黨哥打達魯安曼區州議員李源益、大臣華裔助理兼亞羅士打市議員鄭栝斯等。

主講者內容摘錄

1.慧海法師:

佛教的重要教義以實現“世界大同”為理想目標,並以落實“淨化社會”為義務,要建立一個祥和諧社會,必須實行3項教育,即社會道德、政治道德及宗教道德。

社會道德包括人與人之間的溝通諒解、親友之間的交往道義、君臣之間的忠心仁義,以及民族與民族的文化交流,而政治道德的基本內涵必須具備4大因素,即“清廉、依法、悅民及忘私”,至於宗教道德的基本涵養則包括互尊互重、異中求同、仁愛情義、難忍能忍、難行能行,以及慈悲奉獻。

佛教所認可的幸福價值觀,有生活的稱心如意、身體的強壯健康、親屬的平安和睦、事業的順利財富,以及名利的有無得失。

2.林季財傳道:

宗教的社會功能具有兩重性,即積極作用及消極影響,著名瑞士神學家孔漢思認為,在20世紀全球所發生的戰爭中,有85%與宗教有關,進入21世紀的今天,有關比例可能更高,宗教間的對話可導向和平。

宗教對話可促進了解,因為其意義在於瞭解不同宗教或教派間的差異,以共創雙贏成果,在進行對話時應有良好態度,才能促進關係,如耶穌在聖經中教導人們“你們願意別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”,每個人都應尊重別人信仰,不使別人的宗教感情受到傷害,也唯有在尊重他者下才能促進和諧。

基督教“社會和諧”的價值觀包括提倡生命素質的教育、傳播愛與饒恕的信念,以及發展社會慈善的事業。

3.李川夏:

回教思想可以8個字涵蓋,即“包容、公正、公平、客觀”,強調信奉獨一真主阿拉,不崇拜個人、事件或其他物品,不過也認同其他宗教的存在,不會強迫其他人信仰回教。

回教重視和平,並認同各民族及文化是平等,因為阿拉視每個人為平等,至於人類存有貧富貴賤差別,原因是阿拉所賦予每個人的使命不一樣,所獲能力也不一樣,回教也不會歧視女性。

它教導人向善,發生在阿富汗18歲少女艾莎遭割鼻事件,不是回教問題,僅是她所屬族群有問題,我不喜歡以“種族”,反以民族或族群來來形容大馬的多元種族。

回教的傳教方式與基督教的不一樣,回教是透過回教徒經商或移民他處後,再用生活方式傳開,至於基督教則在當地設立教會,並有傳教士負責宣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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